多地整治“一口价” 中消协就网约车聚合平台开展社会监督
近段时间,各地对于网约车聚合平台的监管和约谈动作频频。8月2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在官网发布消息,将围绕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关于规范管理网约车聚合平台有关通知开展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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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26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聚合平台对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落实明码标价等要求,不得以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等。
“网约车聚合平台是指依托互联网技术、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合作、面向乘客并匹配供需信息,共同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平台。”中消协指出,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有关消费权益保护的规定,适用于网约车聚合平台这种新的商业模式,网约车聚合平台的经营者应高度重视、主动落实。其他法律法规对网约车聚合平台有更具体明确规定的,社会各界可以据此更直接对网约车聚合平台进行监督。
不得接入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网约车的合规化进程加快,聚合平台的合规化受到关注。中消协表示,网约车平台公司对驾驶员和车辆有直接的管理和核验责任,应是第一责任人。网约车聚合平台对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核验责任,不得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中消协指出,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亮证、亮照、亮规则”是网约车聚合平台法定义务。网约车聚合平台应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及相关网页显著位置展示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名称、网约车APP名称、网约车经营许可等信息,以及聚合平台用户协议、服务规则、投诉举报方式等内容,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出了安全责任事故,聚合平台应承担先行赔偿责任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聚合平台出现了运营安全事故。有关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先行赔付责任方面,中消协表示,消费者因安全责任事故受到损害并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提供合作网约车平台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聚合平台应当提供。如不能提供,网约车聚合平台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的规定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承担先行赔偿责任的,应在损害确定、证据留存、履行程度等方面严谨规范,避免日后出现争议,甚至出现执行回转等不利于消费者的情形发生。
不得以不正当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一口价”引关注
“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中消协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予落实明码标价等要求,不得以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网约车聚合平台不得干预网约车平台公司价格行为,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另外,中消协称,网约车聚合平台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既要惠及个体消费者,也要有利于公平竞争及消费者整体长期利益的实现。
南都记者注意到,有关“不正当价格扰乱市场秩序”,近段时间以来多地对此有表态。根据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下半年以来,网约车平台和聚合平台大打“价格战”,通过“特惠价”“一口价”等方式吸引流量和客流,放松准入把关,导致不合规网约车数量上涨,严重损害合规网约车司机权益。据澎湃新闻报道,上海明确,到今年底全市合规的网约车要达到80%。一名网约车司机也向南都记者表示,“一口价”“特惠价”在平台的抽成不变的情况下,他们的收入实际上是下降了的。
类似现象引起交通主管部门注意。7月26日,交通运输部约谈15家网约车平台和聚合平台,其中要求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把司机和车辆注册关,加快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和车辆;切实维护司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制定运营规则,加强与司机群体的沟通协商,落实落细降低过高抽成比例民生实事要求。
此外,多地通过约谈或发文的形式,要求网约车平台规范市场秩序,公示调价规则,清退违规车辆等。8月9日,杭州市市场监管总局在回应网民有关取消网约车“一口价”的建议时透露,拟召开价格政策告诫会,将责令网约车公司(平台)严格执行备案价,取缔“一口价”“优惠价”等价格。7月20日,针对部分网约车平台和聚合平台通过“一口价”“特惠价”等低价营销及抽成比例高,司机收入难以保障的问题,武汉市要求网约车平台、网约车聚合平台要落实明码标价,不得以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落实调价备案、公告要求。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网约车平台优惠、打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